孙庭超律师,辽宁法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具备十余年法律及相关行业从业经历。现系中国总会计师协会法务会计师、辽宁省律师协会公司与对外投资...查看更多》》
律师姓名:孙庭超
手机号码:13644113177
邮箱地址:suntingchao@fada-lawyer.com
执业证号:12102201610379327
执业律所:辽宁法大律师事务所
专业领域:离婚纠纷
联系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136号希望大厦38层
1、分居2年是自动离婚吗
1、分居2年不是自动离婚,我国不能自动离婚。且关于分居离婚的规定如下:当事人能就离婚等事项协商1致的,应当亲自提出离婚登记申请,经过30日离婚冷静期,即可申请发给离婚证。若双方无法协议离婚的,可以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确认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夫妻1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1,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1方被宣告失踪,另1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1年,1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主要有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6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1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7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1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8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1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9条??
夫妻1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1,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1方被宣告失踪,另1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1年,1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律师之家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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