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庭超律师,辽宁法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具备十余年法律及相关行业从业经历。现系中国总会计师协会法务会计师、辽宁省律师协会公司与对外投资...查看更多》》
律师姓名:孙庭超
手机号码:13644113177
邮箱地址:suntingchao@fada-lawyer.com
执业证号:12102201610379327
执业律所:辽宁法大律师事务所
专业领域:离婚纠纷
联系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136号希望大厦38层
1、领证前多久的存款属个人财产呢
民法典规定,只要未领取结婚证书的,个人在领证前取得的财产,都是属于个人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49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1063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1方的个人财产:
(1)1方的婚前财产;
(2)1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1方的财产;
(4)1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1方的财产。
2、婚前财产的类型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如工资,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如继承的房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还包括,婚前各自为结婚所购置的财产;
(2)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
(3)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职业上的用物。当然,贵重物品除外如钻戒等高价值的饰品;
(4)离婚时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婚后所得财产,和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如尚未发表的文章;
(5)夫妻间对财产的约定如婚前财产的书面协议,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包括合法的书面约定和双方均承认的符合事实的口头约定为个人财产。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规定,男女双方在办理结婚登记前,都不属于夫妻,所以只要未领取结婚证书的,个人在领证前取得的财产,都是属于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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