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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的陪嫁算共同财产吗?离婚案例讨论

女方的陪嫁算共同财产吗? ? ? 中国有些许多的传统习俗,当女子出嫁时,娘家会给新娘准备的结婚用品,例如新衣服、被子、家具等,在古代嫁妆是女方私人物品。但现在女方的陪嫁并不能按私人财产来认定。 ? 嫁妆1般是由女方亲属为女方准备的陪嫁之物,但在结婚之后能不能算夫妻共同财产呢? ? 1、在婚姻登记前的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属女方个人财产,若离婚的仍是女方个人财产; ? 2、在结婚登记后陪送的嫁妆,女方家人若未明确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则认为是对夫妻的赠与,属夫妻共同财产。 ? 因此,嫁妆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要根据情况来判断,如果是2人在领取结婚证之后购置并且双方没有对嫁妆的归属作出约定的,按照《婚姻法》第十7条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了法定和约定的属夫妻1方所有的外,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前购置并且双方对该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的,属于1方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嫁妆根据上述原则分割。 ? 实践中,嫁妆1般视为女方的婚前财产,因此属于夫妻1方的个人财产。女方为结婚购置的嫁妆,虽然是在结婚登记以后,举行结婚仪式之前购买,但夫妻双方没有实际生活在1起,没有共同的劳动和收入。购买财产的资金大多是女方的父母或其他的近亲属,少数也有夫妻1方婚前个人的收入。在审判实践中,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对该类财产的归属1般不持异议,认为女方陪嫁的财产就是其个人财产,男方购置财产就是男方的财产。这样处理起来也比较符合风俗习惯,当事人容易接受,也可以避免矛盾激化,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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